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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分公司社保代办,江门员工社保代办,江门公积金代办

   日期:2023-08-17     浏览:6   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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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用期不给工资怎么办

1、协商解决。

2、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(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)。

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,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,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%的经济补偿金。

3、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。

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,确认劳动关系后,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,补发工资。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,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。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,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。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,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。建议及时搜集相关的证据,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义务。

4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。虽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,但要是实际为单位工作了,那么单位就应该支付其相应的工资报酬。不发工资是违法的行为,劳动者可以据此向监察部门进行投诉,要求单位支付自己的合法报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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